隐私政策
All-Connect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视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努力遵守《信息与通信网络使用促进及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司通过本个人信息处理政策告知您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如何使用以及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护个人信息。该政策自2024年5月1日起生效,若有修订,将通过网站通知(或个别通知)告知您。
一般条款
‘个人信息’是指能够基于其中所含信息识别该个体的与生活个体相关的信息,例如姓名、居民登记号等(包括那些单独无法识别特定个体,但可以与其他信息轻易结合以识别该个体的信息)。
公司高度重视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遵守《信息与通信网络使用促进及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内务安全部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通过本个人信息处理政策,公司告知您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以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公司在All-Connect网站首页(https://www.all-conec.com)公开此个人信息处理政策,以便用户随时轻松查看。
公司已建立持续改善个人信息处理政策的程序,并在修订该政策时分配版本号,以便于识别修订内容。
1. 需收集的个人信息项和方法
(1) 需收集的个人信息项
公司在用户首次注册为会员或使用服务时收集以下个人信息。
▷ 必填项:注册会员所需的姓名、电子邮件、密码、职业和手机号码
- 您可以拒绝同意收集和使用必填项,但这些信息对于提供服务是必需的,因此如果您拒绝同意,将无法注册为会员、使用服务或访问网站。
- 公司原则上不收集可能严重侵犯用户隐私的敏感信息(如思想/信仰、工会/政党的入会/退会、政治观点、健康、性生活等)。
- 公司原则上不收集14岁以下用户的个人信息。如果为了服务使用不得不收集14岁以下用户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事先获得法定代表人的同意,并在相关业务完成后立即销毁该信息,在业务过程中严格管理个人信息。
(2) 收集个人信息的方法
▷ 网站注册
- 公司已建立程序,用户可以对公司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同意书中的每一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
2. 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公司利用收集的个人信息,达到以下目的。
▷ 会员管理和身份验证
- 在处理个人信息以及信息主体请求查看、更正或删除其个人信息时进行身份验证
- 向All-Connect的采购经理发送通知和电子邮件
3. 个人信息的保留和使用期限
原则上,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目的实现后,信息将被立即销毁。但是,如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保留信息,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会员信息一定期限。在此情况下,公司将把个人信息移至单独的数据库(DB)或更改存储位置以进行保留。
- 与合同或申请撤回相关的记录:5年(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等)
- 费用支付和商品供给等记录:5年(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等)
- 消费者投诉或争议解决记录:3年(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等)
- 信用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使用记录:3年(信用信息使用和保护法)
- 广告/宣传记录:6个月(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等)
- 用户互联网使用日志记录/访问位置追踪数据:3个月(电信法)
- 其他通讯确认数据:6个月(电信法)
4.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和方法
公司将在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目的实现后立即销毁信息。销毁的程序和方法如下。
(1) 销毁程序
用户的个人信息在目的实现后被移动到单独的数据库(或在纸质情况下移动到单独的文件柜),并根据公司内部政策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存储一段时间(参见保留和使用期限)。移动到单独数据库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除法律要求外的其他目的。
(2) 销毁方法
以电子文件形式存储的个人信息通过无法重现记录的技术方法进行删除。
以纸质形式打印的个人信息通过碎纸机切碎或焚烧销毁。
5.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公司原则上不向外部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 法律要求或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调查时
- 在需要支付费用以结算付费服务时
- 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体的形式提供用于统计、学术研究或市场研究
- 在用户事先同意的情况下
※ 上述公司将来可能会发生变更。如果公司改变、提供或共享用户的个人信息,除非另行进行用户同意程序,否则不会提供。
6. 用户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
用户和法定代表人可以随时请求查看、更正、删除、处理暂停以及撤回注册用户或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的同意。为此,请使用首页上的“个人信息变更”(或“会员信息修改”等)菜单,或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代表电话号码或个人信息管理者,我们将及时采取行动。
▷ 公司可能在以下情况下拒绝查看、更正和删除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
- 当法律禁止或限制查看时
- 当存在危害他人生命或身体的风险,或不当侵犯他人财产及其他利益时
7. 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其他政策
(1) 个人信息保护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公司采取以下技术和管理措施,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损失、盗窃、泄露、篡改或损坏。
▷ 建立和实施内部管理计划
- 公司已建立并实施安全处理个人信息的内部管理计划。
- 公司通过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机构确认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的实施和负责人遵守,并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 安装和操作访问控制设备
- 公司使用入侵防御系统控制外部的未经授权访问,并努力配置所有可能的技术设备以确保安全。
▷ 防止访问记录伪造和篡改的措施
- 公司存储和管理访问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记录,并使用安全功能防止访问记录的伪造或篡改。
▷ 个人信息加密
- 用户的个人信息受到密码保护,文件和传输数据通过加密或使用文件锁定功能进行存储和管理,重要数据通过单独的安全功能进行保护。
▷ 针对黑客和其他威胁的措施
- 公司正在采取措施,通过使用防病毒程序来防止计算机病毒造成的损害。防病毒程序会定期更新,并且在出现突发病毒时,公司会立即提供相应措施,以防止个人信息受到侵犯。
- 公司采用了可以安全传输个人信息的安全系统(SSL),使用加密算法进行保护。
- 为了准备应对黑客和其他外部入侵,公司采取全面的安全措施,在每台服务器上使用入侵防御系统和漏洞分析系统。
- 个人信息和一般数据不会存放在一起,而是分别存放在不同的服务器上。
- 公司将用户个人信息的访问权限限制为直接参与营销活动的人员、个人信息管理者及其经理,以及其他在商业活动中不可避免处理个人信息的人员。
- 公司为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提供定期的内部培训和外包培训,内容包括新的安全技术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 公司建立了内部程序,通过向所有新员工获取安全承诺,审计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员工的合规性。
- 个人信息处理人员的职责移交将以安全状态进行,并明确界定在职和离职后的个人信息事故责任。
- 计算机室、数据存储室和其他设施被指定为特殊保护区,实施访问控制。
▷ 最小化和培训处理人员
- 公司将用户对个人信息的访问限制为直接对用户进行营销工作的人员、负责个人信息管理的人员,以及在商业活动中不可避免地处理个人信息的其他人员。
- 我们为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提供定期的内部培训和外包培训,内容包括新的安全技能和隐私义务的获取。
- 通过所有员工在入职时的安全协议,我们正在准备内部程序,以提前防止信息泄漏,并审计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和员工的合规性。
- 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处理人员的过渡将以安全的方式进行,并明确离职后个人信息事件的责任。
- 计算机室和数据存储室被设定为特殊保护区,以控制访问。
(2) 提供链接网站的政策
公司可能会为用户提供其他公司的网站或材料的链接,用户可以通过All-Connect服务使用第三方开发的产品和服务。(例如,通过All-Connect下载和使用第三方开发的应用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对第三方的网站、材料、产品和服务没有控制权,因此无法对其提供的产品、服务或材料的有用性负责或作出保证。当您点击公司包含的链接并转到另一个网站页面时,所访问网站的隐私政策与公司无关,因此请查看新访问网站的政策。
(3) 管理帖子政策
公司重视用户的帖子,并竭尽所能保护其不被更改、损坏或删除。然而,在以下情况下则不然。
- 垃圾邮件帖子
- 传播虚假信息以诽谤他人并损害其声誉的帖子
- 未经同意披露他人个人信息的帖子
- 侵犯公司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帖子
- 与公告板主题无关的帖子
※ 为了促进良好的公告板文化,公司可以在未经同意披露他人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删除或修改特定部分,并在内容可以移至另一个主题的情况下指明移动内容的路径。在其他情况下,可能会在删除之前给予明确或个别警告。从根本上讲,所有与帖子相关的权利和责任属于个人作者。此外,自愿通过帖子披露的信息难以保护,因此请在披露信息之前仔细考虑。
(4) 拒绝未经授权收集电子邮件的政策
公司拒绝通过电子邮件收集程序或其他技术设备未经授权收集在网站上发布的电子邮件地址。违反此规定可能根据《信息通信网络利用和信息保护促进法》等法律受到惩罚。
(5) 发送广告信息
公司不发送与用户明确拒绝相悖的商业目的的广告信息。
如果用户同意接收产品信息、新闻通讯等的电子邮件,则公司采取措施,使用户能够轻松识别以下内容:
- 电子邮件主题行可能不指明“广告”,但电子邮件主体显示主要内容。
- 电子邮件主体明确说明发件人的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用户可以轻松表达拒绝,并明确用户可以轻松表达拒绝的方式。
※ 当通过电子邮件以外的方式(如传真或手机短信)发送商业广告信息时,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例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内容开头指明“广告”。
8. 关于个人信息经理和客户服务部门的信息
公司已指定以下部门和个人信息经理,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处理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投诉。
(1) 个人信息保护经理
- 姓名:Lim Seong-jun
- 隶属:All-Connect
- 电话:02-2646-2804
- 电子邮件:Contact@all-conec.com
(2) 个人信息经理
- 姓名:Lim Seong-jun
- 隶属:All-Connect
- 电话:02-2646-2804
- 电子邮件:Contact@all-conec.com
※ 连接到个人信息保护部门。
(3) 其他机构
用户可以向个人信息经理或负责部门报告与使用公司服务相关的所有个人信息保护投诉。
公司将及时为用户的报告提供充分的回答。
如果需要报告或咨询其他个人信息侵权,请联系以下机构。
- 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www.118.or.kr/ 118)
- 最高检察院网络犯罪调查中心(www.spo.go.kr / 02-3480-3600)
- 国家警察署网络恐怖响应中心(www.ctrc.go.kr / 02-392-0330)